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6-09-15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发布《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现将学校该课题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部门课题相关通知

1.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

https://www.nopss.gov.cn/n1/2026/0910/c431031-40796372.html

2.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h-popss.gov.cn/newsInfo.asp?idval=9032

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此项目上级通知要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我校要求

1.二级单位审查

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级单位科研员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务必进行形式审查,严禁重复申报、一题多报,以及其他不符合学术规范的行为。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上报。

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一定年限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

2.预申报备案

为了便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请有申报意向老师联系学院(部门)科研员备案,由科研员918(周五)15:00之前向科技处进行备案,科技处不接受个人预申报备案,没有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3.报送申请材料

学院(部门)科研员于918日将经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书》其他申请材料以及《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科技处。材料要求如下:

1)《申请书》:word版,命名格式:单位 - 申请人姓名 - 课题名称。

2其他申请材料,pdf版命名格式:单位- 申请人姓名-学术著作类/期刊类成果:

① 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3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学术外译出版责任单位和原著出版社不一致的成果,公版图书应取得原著出版社授权或进行联合申报,非公版图书等其他情况的成果须认真核实著作权情况并取得授权)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② 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名单。

2)《申报汇总表》:签字盖章PDF版本。

以上材料,由科研员统一提交至科技处办公室80812室,联系人:王昭旭)

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925日(周15:00,逾期不予受理。

三、附件

附件1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xlsx

附件3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书目(2026年).pdf

附件4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2026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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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