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规划与科技处发布时间:2025-10-23浏览次数:10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1.评奖学科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附件3—5。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2.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按照确保质量原则,允许各学科、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本届奖励名额1500,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重点突出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新兴和交叉学科研究,体现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有力提升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最新成果。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11日至20241231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附件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及附件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答疑》中第23-28问


三、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

         1.  奖项设置和数量

  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以下简称专区)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专区奖励数量为190。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2.  申报资格和要求

        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专区评奖工作实施办法(附件4-5)有关规定。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1

2.   纸质材料包括:《 申报评审表》、 申报成果 、 证明材料

(1)非专区提交材料:

a.《申报评审表》均为9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b.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c.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d.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2)教育专区《专区申报评审表》10份(原件2份,复印件8份)单面打印装订,成果及作证材料1份。“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与其他学科的申报评审表有差异。申报教育学成果,请务必使用专区表

3.  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申报者须填写《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或《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7及附件8,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及《专区申报评审表》)。所有《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须使用Windows版的Word软件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Word,且绝对禁止使用WPS软件打开该文件。)

注意: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

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4.  所有《申报评审表》填写完毕后与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版)一并提交至科技处,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1031


附件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附件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docx

附件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docx

附件5: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docx

附件6: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7: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