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了“晨光计划”项目,支持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项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为做好2024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2.“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为本市本科院校,B类为本市高职高专院校及民办高校。
3.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4个月。
4.“晨光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名额为2人,我校将以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选拔。
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二、申报截止时间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2024年8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规划与科技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规划与科技处 许珊珊
联系电话:68025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