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工作,2021年,市教委与有关高校首轮试点建设了11家高等教育督导评价研究基地。经过3年建设,各基地在出方案、出成果、出人才方面取得实效,完成预期建设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管理,推进落实上海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根据《上海高等教育促进条例》《关于深入推进上海高校分类管理评价 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精神,现决定启动新一轮教育评价研究基地申报、遴选和共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通过与高校共建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育评价研究基地,汇聚培养一批上海督导评估研究力量,培育产出一批高质量的学术和咨政成果,有力支撑上海高校分类评价改革实践,为上海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申报范围
在沪高等学校。
三、建设周期
首轮基地建设期已满,共建任务自本通知印发后终止;第二轮基地建设周期为2024-2026年。
四、工作任务
申报基地需确定至少2项研究任务,其中至少1项任务须在任务清单中选定,其他任务可自行确定。任务清单如下:
1.上海高校分类体系有效性研究;
2.科教融汇评价标准研究;
3.产教融合评价标准研究;
4.普职融通评价标准研究;
5.前沿学科、未来学科评价标准研究;
6.高校基础研究能力评价标准研究;
7.高校拔尖人才培养成效评价研究;
8.高校紧缺人才培养成效评价研究;
9.高校成果转移转化能力评价研究;
10.高校艺术作品原创能力评价研究;
11.高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能力评价研究;
12.服务类基地平台评价研究;
13.基于分类评价的高校改革发展新成效研究;
14.职业院校的行业影响力指数研究;
15.应用型本科高校类型特征评价研究;
16.五年一贯制新型高职评价指标研究;
17.职业本科评价指标研究。
除研究任务外,基地还应承担与分类评价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五、申报条件
1.申报基地应为高校内设研究机构,具备相应的研究实力和条件;
2.申报基地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团队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均应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和评价实践经历;
3.申报单位应支持基地建设,能够保证基地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4年6月19日前将《上海高等教育督导评价研究基地申报书》(见附件)提交至规划与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规划与科技处 许珊珊,联系电话:021-68025977.